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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第二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校内评选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9月10日
  查看:706
  来源:学生工作部

各学院、各学院心理辅导站:

为了进一步深入总结和推广各高校优秀心理委员工作的经验,促进不同地区高校的交流,中国心理学会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委员会、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研究协作组研究决定,继续开展第二届“全国百佳心理委员”的评选,旨在全国心理委员队伍建设中树榜样、立典型,广泛传播优秀心理委员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案例,有效促进全国高校心理委员队伍建设。现将我校校内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16-2019年之间在任的校、院两级学生会心理服务部成员、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助理学生团队成员、各学院班级心理委员。

二、推荐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拥护共产党,热爱祖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校院两级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在校各级各班心理委员任职至少一年。

3、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参加集体活动方面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挂科、补考情况。

5、积极组织或参与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相关活动、会议和学习,任职期间至少注册参加当年的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研讨会并参与现场颁奖(推优学生代表由中心推荐并提供证明),不能注册出席者由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候选人依次递补。

6、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身心健康。

7、通过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参加MOOC学习认证,取得相应证书。(学习取证途径:微信公众号: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平台--毫末平台—心委认证,学习免费,申请证书有工本费) 

三、奖励

1、推优学生代表将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推荐参加在我校举行的第十四届全国心理委员大会论坛;

2、在大会上荣获“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荣誉称号的同学,将在本届(2019年11月)全国高校心理委员工作研讨会上现场获颁荣誉证书;

3、有权加入全国心理委员学生联盟,现场选举第二届全国心理委员学生联盟主席团,制定联盟章程和日常工作。

(注:全国心理委员学生联盟主席、副主席、各部门负责人与成员全部来自于任现职的全国百佳心理委员,其中联盟主席1名,联盟副主席14名,其他皆为联盟会员)

四、推荐程序

1、按大会要求,我校有2个名额代表可以参加全国心理委员评选;

2、现各学院推荐1-2名符合条件学生进行校内竞选(自愿参加);

3、校内评选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组织,中心专职教师和学院心理辅导站指导教师共同评议推选;全国评选的评委会由全国高校心理委员研究协作组所有理事高校及由协作组邀请的非理事高校专家组成。

五、报名方式

   请将竞选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邮件名称以“心委推优+学院+-年级+姓名”格式命名。

狮子山校区:528043126@qq.com(陈佳羽)

成 龙 校区:1598445508@qq.com(黄  早)

六、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8日17:00

七、校内评选日期另行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

大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2019年9月9日


附件:“全国百佳心理委员”评选校内通知-2019.doc  (31.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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