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表彰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毕业生,鼓励大学生积极进取,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根据省教育厅和学校关于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规定,学校拟在本学期评选出全校2020届本专科“四川师范大学优秀大学毕业生”和评选推荐“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0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为毕业生总数的10%;省级优秀毕业生应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1%(具体名额见附件6)。学院拟定名单一旦推荐至学校,经学校审核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其参评资格,空缺名额不予增补,请勿推荐无法正常毕业(包括休学)的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要求进步,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就业过程中讲诚信,无违约情况;在校期间所受处分未解除的同学,不能参评。
(二)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在校期间获得四次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学金(专科生获得两次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学金)和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荣誉称号(荣誉称号须是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省级优秀毕业生须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
(三)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好。积极参加文明校园建设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四)优先条件。在符合前述条件的基础上,获得国家级奖项、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者等可优先推荐评选;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参加顶岗实习尤其是到深度贫困地区顶岗实习且表现优秀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四、评选要求
(一)评选优秀毕业生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评审,公示一周后上报学校审批。
(二)毕业离校前,评选出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如果受到党团行政处分且未解除,将取消其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资格。
(三)本科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
五、评选程序
(一)学院初评阶段(10月28日之前)
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各班级负责人。
各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按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学院就班级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
(二)学校审核阶段(10月31日之前)
学校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公示,拟定名单。
(三)报送“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11月7日)
在拟定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中按照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确定推荐“四川省优秀大毕业生”名单,报送教育厅。
六、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在2019年10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具体表格见附件)一并上交各校区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纸质文档加盖鲜章)。
电子邮箱: 80809757@qq.com
联 系 人:
卿川 狮子山校区 84761465 曾恕 成龙校区 84485011
附件:
1.四川师范大学2020届优秀本专科毕业生推荐表
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省优毕业生登记表
3.四川师范大学优秀本专科毕业生名单表(样表)
4.四川师范大学XX学院2020届省级本专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5.四川师范大学XX学院2020届校级本专科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6.四川师范大学2020届省级、校级优秀本专科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19年10月14日
附件:关于评选2020届优秀本专科毕业生的通知.doc (86.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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