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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大学生参加成都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成功名单的公示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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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各位同学: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成都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18号文、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做好成都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医中心办﹝2019﹞37号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成办函﹝2019﹞79号文,我校在册学生应参加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大学生享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高档报销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不设待遇等待期,待遇有效期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大学新生参保第一年保险有效期为入学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2018-2019学年度大学生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有效期截止时间顺延至2019年12月31日。另外,低保家庭大学生和一、二级残疾大学生(个人申报+民政审核)统一由民政部门进行身份确认后由区医保局全额资助参保。

现将我校成功参保基本医保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参保成功的学生均可正常使用社保卡进行门诊和住院报销。报销政策详见附件2:《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宣传资料(大学生)》。

咨询电话:84485011

附件1:2020年我校大学生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成功名单

附件2:《2020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资料(大学生)》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1:2020年成功参保学生名单(学工在线公示).xls  (8,327.00k)[下载]
附件2: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大学生.docx  (25.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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