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管理办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生本人申请、年级审核、学院推荐,从申请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学习情况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最后确定了30名大一学生为2023-2024学年“应善良助学金”拟获得者。现将拟获得者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3年11月21日
联系电话:84761465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youth.sicnu.edu.cn 编辑 冷金螳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应善良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docx (16.6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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