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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辅助生殖技术的法律思考——记川师大讲堂第489讲
[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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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作者:胥梦 审稿人:邓也 终审:田伟

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由四川师范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主办,四川师范大学学生学术论坛组织委员会承办的川师大讲堂第489讲“人体辅助生殖技术的法律思考”主题讲座在狮子山校区桃李园三楼学生活动中心顺利举行。

本次讲座由徐铁英老师主讲。徐老师是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其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基础理论与生命法学,曾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十余篇,并参与多项国家级项目。在本次讲座中徐老师主要从辅助生殖技术的法学意义及相关典型纠纷两个方面出发,分析人体辅助生殖技术的法律思考,帮助同学们深入认识人体辅助生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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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之初,徐老师开门见山,提出人的由来经历了“从二元到三元”的变化,即在“自然血亲”和“抑制血亲”二元中增加了辅助生殖技术所生子女一元。紧接着,徐老师就人的孕育进行阐述,巧妙地为辅助生殖技术争议对象的讨论埋下伏笔。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的孕育过程也由“二阶段生育模式”转变为“三阶段生育模式”。人为干预的介入增加了生育的不确定性和变数,由此产生的纠纷便接踵而至。徐老师借冷冻精子销毁案、徐枣枣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和2014无锡胚胎案等案例,为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辅助生殖技术引发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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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纷繁复杂,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由此引发的伦理问题层出不穷,精子卵子是否可以买卖赠与捐献?冷冻胚胎应该是自用还是他用?婴儿的归属权到底属于基因母亲孕育母亲还是抚养母亲?在本次讲座的学习中,徐老师所讲述的真实案例,不仅为同学们阐释了辅助生殖技术的法学含义,也引发同学们对生殖技术与医者伦理的思考。

讲座接近尾声,徐老师鼓励同学们增强思辨意识,提高对辅助生殖技术的认知,正确看待科技对人类发展产生的影响。最后,在师生尽欢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对于辅助生殖技术未来发展的反思,对于生命本身的思考,相信同学们在未来的学习中将不断得到深化、完善。

 

youth.sicnu.edu.cn  编辑  梁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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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