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及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评审工作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推荐,学校于2025年10月21日组织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及相关学院辅导员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了拟获奖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2025年10月28日17:00之前)以实名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反映。
联系电话:028-84761465。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10月22日
编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吴静
附件1:附件:2025年度港澳及台湾学生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xlsx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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