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树立优秀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不畏困难、勇于拼搏、艰苦奋斗,学校特别设立了“自强之星”奖学金,每年在本科学生中评选10名自强之星及13名自强之星入围奖。现将本年度“自强之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纪记录。
2.热爱集体,关心帮助他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具有吃苦耐劳和拼搏奉献精神。
3.家庭经济困难,通过了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特别困难、困难或一般困难均可)。
4.生活中勇于克服困难,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自立自强,具有顽强的意志和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
5.诚实守信,无诚信方面的不良记录。
6.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须在评选年度获得过至少2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本科二、三、四年级。
三、评选办法
1.由学院初评并按照要求推荐候选人(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大学生资助中心组织校级评选。
2.评选活动分5个阶段进行:
(1)学院初评: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选,向学校推荐1名学生作为候选人。(参加评选的同学需准备1篇1500-2000字的自强事迹材料);
(2)学校评选:党委学生工作部大学生资助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候选人参加现场评选。参加现场评选的同学需准备3分钟“我的自强之路”主题演讲,评委现场根据候选人的自强事迹材料及场上综合表现进行评选;
(3)全校公示:将评选出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表彰阶段:对评选出来的同学授予四川师范大学“自强之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自强之星”奖学金;
(5)宣传教育:学校将对获奖学生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并组织获奖学生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对所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候选人所在团支部、班委的意见,所有推荐人选要具有典型性、先进性和代表性。
2.学院要重视评选过程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广大青年大学生树立艰苦奋斗的拼搏精神,引导候选人在撰写事迹材料时要突出自强不息,不要搞成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3.候选人报送材料:
(1)《四川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登记表》纸质版(双面打印)及电子文档。
(2)四川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自强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事迹正文1500-2000字以内。须由学院相关老师审稿后上交,作为候选人参加现场评选时演讲之用)及电子文档。
(3)学院评审报告(学院盖章,副书记签字)。
4. 请各学院将所有纸质材料(《四川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登记表》需双面打印,不能有第三页;候选人登记表照片需是一寸彩照,贴在登记表上;四川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自强事迹材料;学院评审报告)于4月27日18点前交至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狮子山校区、遂宁校区交至生态广场2栋317室,成龙校区交至学生活动中心312室)。
5. 请发送电子文档:《四川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登记表》、四川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自强事迹材料至3123157687@qq.com ,材料请以学院+自强之星申报材料命名。
6.获奖学生需积极参与学校后续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宣讲人在学院进行事迹宣讲,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
附件:《2025-2026学年四川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登记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大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
2026年4月14日
编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张帅莹
附件1:《2025-2026学年四川师范大学“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登记表》.docx (0.0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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