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四川师范大学“积极心理体验中心”建设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服务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师范大学“积极心理体验中心”建设。
2.服务内容:“积极心理体验中心”空间设计、建设。
3.服务时间:
“积极心理体验中心”空间设计:2026年6月中—6月底;
“积极心理体验中心”空间建设:2026年7月初—7月底。
4.服务地点:
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学生活动中心5楼。
二、服务要求
1.“积极心理体验中心”空间设计:负责总体策划与设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空间规划、主题装置、喷绘、KT板、横幅等。提供所有物料(如PVC板、KT板、亚克力板等)的制作、运输、安装工作。需提交完整的设计方案及效果图。
2.“积极心理体验中心”空间建设:负责按照确定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三、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应当具有相应业务的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近2年内拥有至少2个类似高校活动经验案例。
四、有关说明
1.评定办法:本项目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比选工作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选。原则上考虑企业信誉好、保障程度高、操作经验丰富、报价合理的单位中标。
2.中选数量:确定一家单位为项目中选单位。
3.协议签署:签订服务协议。服务单位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学校有权终止服务协议。
4.费用结算:全部服务交付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收到中选单位开具有效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款项。
5.材料申报:
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单位资质证明材料(1份);
(2)详细设计方案(一式4份);
(3)设计效果图(一式4份);
(4)报价文件(一式4份)等。
6.材料递交:
递交时间:2026年6月15日8:30-11: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者,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生态广场2栋307室。
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28-84761409。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26年6月8日
编辑: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苏美名